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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10-16 02:41: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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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拔尖人才班、消防单招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2)按照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样见附件5),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
②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①考生本人在我省小学毕业、具有初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②考生本人在我省初中毕业、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亲或母亲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③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往届高中毕业随迁子女,能够继续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与缴纳保险材料,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可继续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5)在考生高中就读阶段,考生父亲或母亲安置或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甘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至我省,考生同时迁转常住户籍与高中阶段学籍至我省,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我省当年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报名申请。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①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②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⑤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8)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不具有外省高中阶段学籍。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6号)精神,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享受对高中学籍有要求的政策性加分项目,不能参加对高中学籍有要求的专项招生。根据部分特殊类型院校招生要求,以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考的考生,不能参加仅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仅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但不限于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定向培养军士等,具体条件以当年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为准。)
(9)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外籍考生,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我省申请报名。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港澳台籍考生,同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5年10月2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0月21日至27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15日前完成(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5日前完成)。“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2026年2月8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专项资格确认”环节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考生到报考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考生现场确认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表格分别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最终确认。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督促本考区报考单位按时完成资料上传。其中:应届生由学校、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五)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中职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六)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聚居少数民族资格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可不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2021〕4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指纹采集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各地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在2026年4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2026年普通高考相关合理便利考生的报告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须要求考生重新提供,以免造成考生档案缺失。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审查时要重点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况顺序监护人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通办〔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人民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123号)规定,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6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应包括(1)-(5)项内容,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2)-(5)项目内容。凡属于复印件的材料,须由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与原件比对查验无误后,由考生在复印件上写明日期并签字确认装入档案。军队、公安、司法、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其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表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整理,录取后提供有关学校。
(一)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二)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配足配齐报名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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